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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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怎麼沒收到繳款單?繳款單地址要變更如何辦理?
首次申請移工的雇主,於辦妥新成立投保單位及移工加保手續後,原則為每兩月寄發1次合併繳款單,特殊案例,可申請改為每月寄送繳款單。單月繳款單寄送者,每月20日起應收到前月繳款單(例:108/7月收到108/6繳款單)。合併繳款單寄送者,逢單月(1.3.5.7.9.11)20日起收到「前2個月」之合併繳款單(例:108/7月應收到108/5-6合併繳款單) 。保費繳納期限:繳款單月份加2個月又15天為繳款期限日(已含寬限期)(例:108/5-6合併繳款單繳納期限為108/8/15)。若您於上述期間未收到繳款單,請洽健保署補寄繳款單,並請確認您的通訊地址是否正確?如有異動應向健保署辦理更新,請填寫「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表」(或繳款單背面之通訊地址變更欄)辦理地址變更。 -
你們公司與別家公司有何不同?
我們與其他仲介最大的不同,在於擁有更完整、透明的制度,並且獲得絕大多數雇主的高度肯定與支持。我們始終秉持「服務自家人」的心,細心照顧每一位雇主與移工的需求。本公司所有收費皆依照勞動部規定辦理,明確列出簽約內容,保證不會在移工到期返國時,另行收取任何額外費用,讓您安心無虞。也因為我們制度規範、收費合理,移工的穩定性高、逃跑率極低,讓雇主不用時時擔心人力不穩。移工來台後,我們會定期主動聯繫雇主,了解移工的工作與適應情形。針對新來移工初期可能出現的語言溝通問題,本公司提供免費翻譯協助,讓您與移工間的溝通無障礙。選擇我們,就是選擇一個值得信賴的長期照護夥伴。 -
總公司地址、電話、許可字號、統編幾號?
永樂健康有限公司 —永樂國際 值得信賴的人力仲介夥伴
總公司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464號2樓
電話:02-2231-2208
許可字號:3805|統編:85126971
南區營業所:
電話:05-3473833
地址:嘉義縣布袋鎮光復路二段10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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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可以要求仲介公司每月到府服務一次?
正常我們每兩個月會主動聯繫關懷,而我們也可以依您的需求,每月安排一次到府關懷或電話線上服務,由我們的翻譯老師前往了解移工的工作狀況、協助處理溝通問題,並確認雇主與移工雙方的權益是否都獲得妥善保障。服務的內容可包含:移工工作與生活狀況訪視、雇主意見回饋與即時處理、溝通協調、翻譯協助等,若您有特定的時間安排或需要特別關懷的重點,也歡迎提前告知,我們會為您做更貼心的安排。若您希望啟用這項「每月定期到府服務」,可直接來電:02-2231-2208 或私訊LINE官方帳號(@071uycid),我們會有專人與您確認細節安排。 -
委託永樂國際人力仲介公司辦理移工引進,有哪些優勢?
在引進外籍看護或幫傭的過程中,選擇合法、專業的人力仲介公司協助,能為您省下大量時間、人力與風險,以下是幾項主要優勢:- 專業代辦,流程快速又合規:仲介公司熟悉移工引進的所有流程,包括求才登記與資格審查、勞動部送件與文件準備、國外面試與配對安排、出入境接送機與入境體檢等,由專人一條龍處理,讓雇主省時、省力、免煩惱。
- 媒合效率高,挑選更安心:仲介公司擁有大量經驗與配對資料庫,可依雇主需求(專長、經驗、個性等)精準媒合合適人選,避免自行找人造成不適任或後悔。
- 來台後有後續關懷與支援:好的仲介不只是辦完就結束,永樂提供:移工入境後輔導、適應協助、雇主/移工溝通協調、問題處理與諮詢、法規異動提醒與續約協助、建立長期穩定的照護關係。
- 避免違法與隱藏風險:自行辦理或透過不正當來源可能涉及非法收費、黑工來源、文件不齊或程序不符規定、將來遭罰、無法續約或請不到人等,委託合法仲介永樂國際,能保障雙方權益、降低法律風險。
- 提供翻譯與文化適應協助:移工初來台常面臨語言與文化障礙,永樂國際提供免費翻譯協助、教育訓練輔導、緊急支援窗口、協助移工盡快上手,減少雇主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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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下班後如果有問題怎麼處理?
公司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-18:00
於此時段來電02-2231-2208,皆有專人接聽,協助您處理各項事務。
下班後怎麼辦?
若您於下班時段有任何問題或突發情況,請直接撥打您對應的業務人員、客服部或翻譯人員的手機,也可以透過官方LINE留下訊息,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協助處理!不論是移工溝通困難、臨時請假、突發狀況等,您都可以放心聯繫我們。為降低臨時突發狀況,我們平時就會定期關懷移工與雇主雙方狀況,及早協助處理潛在問題,減少緊急事件發生。 -
雇主聘僱移工中途想解僱如何處理?
若家中確實無需再聘用移工,我們將協助您依規辦理,安排該名移工轉介至其他合適的雇主家庭繼續工作。
如雇主希望辦理遣返,則須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中規定的遣返條件,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辦理。
我們會全程協助處理後續事宜,並確保流程合法、合理、符合雙方權益。 -
如受照顧者往生,我們家有親戚朋友要僱用可以嗎?
若有意將移工轉由他人接手聘僱,必須經由勞工局依法申請並完成轉雇程序,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。請特別留意,若承接者與原雇主並無血緣關係,不得私下進行移工轉讓或實質工作安排。
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第2款規定: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而使其實際為他人工作」,將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。我們提醒雇主務必依法辦理,避免因一時便利而觸法。 -
如移工打我們家中的老人怎麼辦?
若發生移工對長輩有不當行為(如肢體衝突),請雇主立即聯繫本公司,我們將第一時間介入處理,協助釐清事實並保護雇主與家屬安全。若經查證情節重大或有暴力傾向,我們將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,並依法辦理移工之轉出或遣返程序,以確保雇主權益與家庭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