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看護工申請與家庭幫傭資格|永樂國際人力仲介
家庭看護
雇主(申請人)與被看護者,應具備三等親之關係。

被看護者資格: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- 具有醫院開立之巴氏量表
-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者
- 連續使用長照6個月以上
- 失智量表 CDR 1分以上

若您符合以上條件,永樂國際可協助完成外籍看護工申請與聘請外籍看護流程,提供合法合規的看護移工媒合與居家看護服務,提升照護安心度。
家庭幫傭
家庭成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- 有三名以上之年齡未滿六歲以下子女。
- 有四名以上之年齡未滿十二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六歲以下。
- 依表計算家戶成員,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。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,1戶以聘僱1人為限。
- 幼兒、老人以雇主直系血親尊親屬或一親等姻親尊親屬之年齡不同計算。
- 與雇主不同戶籍、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,其點數不予列計。
| 年長者年齡對照點數表 | |
|---|---|
| 年齡 | 點數 |
| 滿90 | 7點 |
| 滿80~未滿90 | 6點 |
| 滿79~未滿80 | 5點 |
| 滿78~未滿79 | 4點 |
| 滿77~未滿78 | 3點 |
| 滿76~未滿77 | 2點 |
| 滿75~未滿76 | 1點 |
| 幼兒年齡對照點數表 | |
|---|---|
| 年齡 | 點數 |
| 未滿 1 歲 | 7.5點 |
| 滿1歲~未滿2歲 | 6點 |
| 滿2歲~未滿3歲 | 4.5點 |
| 滿3歲~未滿4歲 | 3點 |
| 滿4歲~未滿5歲 | 2點 |
| 滿5歲~未滿6歲 | 1點 |
符合點數或子女人數條件者,可由永樂國際提供看護工仲介與家庭幫傭媒合,流程透明、文件到位,亦可諮詢合法仲介推薦與合規聘僱注意事項。
機構看護工
雇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- 收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、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照顧機構,每3人可聘僱1名移工,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。
- 護理之家、慢性醫院、呼吸照護病床醫院等,依登記床位每5床聘僱1人,總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與護理人員合計。
- 依長照法設立之住宿式服務機構,依每5床聘僱1人,總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。
- 本國看護工人數以申請招募當日參加勞保人數為準。
機構如需增加看護移工人力,永樂國際可協助辦理外籍看護工合法聘僱與展延事宜,強化照護量能與品質。
申請文件
- 申請書
-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、設立證明文件、負責人身份證影本
- 團體立案證書(人民團體適用)
- 委託經營契約(若適用)
- 床數證明文件(主管機關核發)
- 本國看護工名冊(需驗章,醫院除外)
- 護理人員名冊(醫院可免)
- 照服員結訓證明、職類技術士證、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或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(醫院須檢附)
※ 實際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