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歲免評申請外籍看護 8/1新制輕鬆上路
自 2025 年 8 月 1 日 起,新制正式放寬外籍看護申請條件:
- 80 歲以上長者 → 免附巴氏量表,不論是否失能,只要年齡達標,即可申請。
- 70–79 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 → 免附巴氏量表,憑醫師診斷證明即可申請。
1. 一般資格(80歲以上)
只需提供身分證、健保卡或護照等身分文件 →登入勞動部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 →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→ 刊登求才 7 日 → 進入媒合流程。
2. 重症或特別需求(需醫療/失能證明)
準備巴氏量表、診斷書、身障證明或長照失能等級 CMS 評估 →向各縣市長照管照中心申請 →依資格分為「重症」或「一般」 → 重症最快 1 日媒合,一般約 7 日。












